刘三反应已经够快,还是慢了半寸。

他急往旁边闪,柴刀从他左臂外侧拉过去,衣袖和皮肉开了口子。

血冒了出来。

屋里的刘母哭出了声。

樱子在门缝后面,整个人都在发抖。

这一刀下来,刘三的眼神变了。

前面他还想着留手。

现在不想了。

唐律也好,军中规矩也好,都有条底线。

对方持械围殴,还往你头上砍,那就是实打实的杀招。

到了这步再不下狠手,死的就是自己和屋里的人。

刘三往前把刀尖一送。

那个挥柴刀的人还没站稳,胸口已经吃进一刀。

没有丝毫的花架子,简直就是海军陆战队训练时学习的长枪刺击项目。

对方整个人僵住了,嘴里发出怪响直直倒下去。

胡大疤也急了,抡着木棒就冲上来。

刘三抬刀格挡,木棒被震开,紧跟着踹在胡大疤肚子上。

胡大疤弯腰的刹那,刘三没有犹豫,刀尖直接从下往上再次送进胸腹之间。

胡大疤瞪大了眼,手里的棒子掉在地上,人往后退了两步,一屁股坐进雪泥里。

其余泼皮看真出了人命,胆子当场消散。

眨眼间,跑的跑,拖人的拖人,院里只剩下一地狼藉。

刘三站在原地,左臂的血顺着手背往下淌。

他拄着刀喘得很重。

屋门这时被拉开。

樱子冲了出来。

她眼里全是泪,先看地上的血,又扑到刘三身边,手忙脚乱去撕自己裙摆下头的布,赶紧缠到刘三胳膊上。

刘三看着她低声用倭语说了句。

“抱歉。”

“吓到你了。”

樱子抬头眼泪直掉,拼着自己会的那点汉话说道。

“夫君...无事...就好。”

这时,院外已经聚来不少人。

村民都站得远远的,谁也不敢近。

刚才打斗声和惨叫声那么大,全村都听见了。

有人低声说。

“胡大这回真栽了。”

也有人看着刘三,眼神已经变了。

以前他是村里那个不成器的浪荡子。

现在他拿刀站院里砍跑了十多个人。

再没人敢拿老眼光看他。

没过多久,里正和县衙差役都到了。

差役先验人再问话。

胡大疤被抬起来时还有气,可胸腹进刀,人已经不行了。

刘三没狡辩也没多说废话。

“他们先持械闯我家院子。”

“先勒索,后围殴。”

“那一刀要砍我头,我才下死手。”

差役头子看了眼地上扔着的柴刀和棍棒,又看了看刘三那身军袄和腰牌,神色严肃。

“你有军籍?”

刘三把腰牌递过去。

差役一看脸色更郑重了些。

“大唐海军——陆战队队正刘三。”

他把腰牌还回去,心里已经明白不是普通斗殴了。

军士杀人,死的是村中泼皮。

家里还有个倭国女人。

这里头哪条单拎出来都不好判。

他只能按规矩办。

“刘队正。”

“按律,出了人命你得跟我们走一趟。”

“先收押,等县里审。”

刘母人差点瘫下去。

“官爷,他是护家啊。”

“是那帮人先上的门。”

差役叹了口气。

“老嫂子,我们都记下了。”

“可死了人,程序还是要走。”

这是新政以后县里最常讲的话——程序要走。

刘三把刀交了伸出手,铁链套上来。

他回头看了眼母亲和樱子。

“娘,照顾好自己。”

“樱子,别怕,等我回来。”

樱子眼泪止不住,却还是用力点头。

她扶住快站不住的刘母,看着刘三被带出院门,嘴唇咬得发白。

虽然听不懂大唐全部的律法,但她知道一件事。

这个男人是为了护她和这个家才被带走的。

新丰县狱不算大。

刘三被单独关在靠里的囚室,地上铺着干草,角落里放着水罐和陶碗。

牢房不算脏,狱卒也没难为他。

这倒不是因为县衙的人多讲情面。

是因为刘三有军籍,还有战功。

得益于军事法庭的设立,当地官府是无权直接审判现役大唐士卒的。

而征倭之后,长安城里最吃香的不是会写花文章的人,而是从东海回来还能喘气的兵。

尤其海军陆战队。

那是吴王亲自带出来的兵。

谁都知道吴王爱兵。

狱卒送饭时,忍不住多看了刘三两眼。

“听说你们在倭国打得很快?”

刘三点头。

“快。”

“火炮一响,对面船就没了。”

狱卒啧声道。

“怪不得呢。”

“县里昨天还有人说,吴王殿下那边要是知道你进来了,这案子怕是得往上翻。”

刘三没接这话只低头喝粥。

刘家却比牢里更难熬。

刘母当天晚上就倒下了。

樱子不会看病,只能照着刘母平时的样子生火,熬热水,再去村里请人。

一开始没人愿意进刘家门。

村里人就这样。

你家里见了血,别人先怕沾上晦气。

还有人躲在路边说。

“这樱子是煞星。”

“倭国女人进门,果然不安生。”

这种话,樱子听不懂却能猜出大意。

她没哭也没跟人争。

只去药铺抓药,回家熬药给刘母喝,再把院子里里外外都收拾干净。

到了夜里,婆媳俩都没什么话。

刘母想到儿子就掉眼泪。

樱子陪在旁边,伸手握住她的手慢慢说。

“信,夫君。”

“信,大唐。”

这是她这几天说得最完整的话。

她不是天真,只是在倭国时就见过,吴王殿下怎样看刘三,军里的战友怎样喊他一声刘哥。

那不是假的。

她相信那个战场上能救她的人,不会被这样不明不白地困死在县狱里。

新丰县衙里,县令这两天头都大了。

案子其实不复杂。

胡大疤勒索在先。

持械围殴在后。

刘三有明显伤,院中也有物证。

自卫是跑不掉的。

问题在于,胡大疤和另外的泼皮死了。

死了人事情就麻爪了。

再加上刘三是现役军官,妻子还是归化倭女,若是不闻不问有人会说朝廷护兵草菅民命,若是真有什么动作,军中那边又要炸。

县令在案桌前转了半天,最后还是提笔写文。

最稳的法子,就是如实上报。

文书写得很谨慎。

“下官新丰县令颜文谨启雍州长史府。”

“本县刘家村军士刘三,军籍隶海军陆战队,职队正,休沐归里。”

“因村中无赖胡大等十余人屡行勒索,是日持棍棒柴刀闯入其宅,围殴刘三,并伤其左臂。”

“刘三格斗自卫,致一泼皮当场身亡以及胡大重创,抬归后毙。”

“其妻山本氏,系倭女归化之身,前经吴王军中准婚。”

“今案涉现役军士与归化外女,恐舆情不一,下官不敢专断,谨具实情,请上裁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