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至将报纸合上,平放在膝盖上,手指按在头版那张照片上。

掌根压着《人间烟火入围》那行标题。

她把手指从报纸上移开,翻到枕头下面,摸出一本翻旧了的《山楂树之恋》。

封面的边角已经磨出了白底,书脊上有一道浅浅的折痕。

她翻到那一页,看着上面用铅笔画了又擦、擦了又画的那句话。

“我等不了你一年零一个月,我等不了你到二十五岁,但我可以等你一辈子。”

那是她自己写的,用铅笔写在页边空白处,字迹很轻,像是怕被谁看见。

“我得更优秀。”

她的声音很轻,但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磨出来的。

她把书合上,用手指摩挲着封面边缘那道被翻旧了的白色折痕。

“优秀到全校……不,全国都知道我的名字。”

“不是以‘周卿云的学妹’被人知道,是以‘夏至’被人知道。”

“不是沾他的光,不是借他的势,是我自己发出来的光。”

“等他终于看到我的时候,他会发现,这个人和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。”

“她不是在追他,她是在等他。”

“她用所有的时间将自己打磨成能和他并肩站在一起的人。”

“这么优秀的人,只有足够优秀的我才能配得上。”

“不是他选我……是只有我配得上他。”

她把《山楂树之恋》重新塞回枕头底下,将报纸叠好放在床头。

然后她转过头,看着窗外梧桐枝桠间漏下来的阳光。

那些光斑在窗台上慢慢移动,从她的水杯移到她的笔记本。

从她的笔记本移到她的书包。

她脸上的表情是一种亢奋与平静的奇怪混合。

下铺的女生偷偷抬头看了她一眼,又飞快地低下头去。

邓丽君还在唱,软绵绵的尾音从收音机喇叭的缝隙里漏出来。

飘飘荡荡地浮在午后安静的寝室里。

庐山村,小院书房。

《情书》寄出去的第二天早上,周卿云又坐到了书桌前。

齐又晴端早饭上来的时候,书桌上已经铺开了崭新的稿纸。

四百字一页的通用稿纸,淡绿色的格子,纸边裁得整整齐齐。

钢笔吸饱了墨,搁在笔搁上。

窗户开了一条缝,晨风灌进来把稿纸边角吹得轻轻翘起。

周卿云靠在椅背上,闭着眼睛,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。

齐又晴没出声打扰,只是把粥和小菜放在书桌旁边的矮几上。

她把他昨天喝剩的凉茶端走,重新泡了一杯热的搁在矮几上。

随后便轻手轻脚地带上门。

铰链合上的时候发出一声极细的摩擦声。

声音消失了。

周卿云在构思新书。

不是《人间烟火》的下一部,葛道远的故事暂时告一段落。

下一部《工》至少得等茅奖尘埃落定之后再动笔。

这次他的目标是欧美市场。

这个想法不是今天早上才有的。

在东京酒店咖啡厅里对陈念薇说出“五年之约”的时候,他心里就已经在画这张地图。

亚洲市场:日本、韩国、东南亚,用的是《白夜行》和《情书》这样的东亚叙事。

中国市场用的是《人间烟火》系列,扎根乡土,向上生长。

而欧美市场,他需要一把完全不一样的钥匙。

这把钥匙要能让纽约的出版社编辑手里被翻到第三页就坐直身子。

要让伦敦的书评人读完第一章后忍不住翻到版权页确认作者国籍。

要让巴黎的文学沙龙里被人用带着口音的英语反复讨论。

一个中国作家要敲开英文出版的大门,比敲开日本市场难十倍。

语言关,中文转英文的时候那些留白和含蓄会被稀释成平淡。

文化关,西方读者对中国乡村的想象还停留在赛珍珠的《大地》时代。

审美偏好关,他们喜欢的是狄更斯式的情节驱动、海明威式的简洁对话、或者斯蒂芬·金式的悬疑张力。

而他有一个所有人都没有的优势,他知道哪本书能翻过这堵墙。

不是硬翻,是让墙自己消失。

《暮光之城》……

他在后世见过这本书的威力。

斯蒂芬妮·梅尔,一个住在亚利桑那州的家庭主妇,从没写过小说。

某天晚上做了个梦,梦见一个普通女孩和一个吸血鬼少年在草地上聊天。

醒来以后就开始写了,她把吸血鬼和狼人塞进一个高中女生的日常生活里。

把爱情故事套上了魔幻的外壳,结果全世界的青少年都疯了。

《暮光之城》四部曲全球销量超过一亿册,被翻译成三十七种语言。

从美国到巴西到德国到日本到中国,每一站都像野火燎原。

电影系列票房突破三十亿美元,克里斯汀·斯图尔特和罗伯特·帕丁森从默默无闻变成全球偶像。

一个美国主妇在厨房里写的书,变成了二十一世纪前二十年最成功的跨媒体文化产品之一。

他不是在赌,他是在复制一个已经被证明过的成功公式。

欧美读者对纯爱故事不是不感冒,他们需要的是不一样的纯爱。

普通的爱情故事,男孩遇见女孩,男孩失去女孩,男孩重新找到女孩。

这个套路已经被莎士比亚、简·奥斯汀用了几百年。

但如果你在这个公式里加入超自然元素。

吸血鬼少年和人类少女之间不可触碰的爱情,每一次靠近都意味着致命的危险。

狼人族群守护的古老秘密,基因里刻着宿命和本能。

福克斯小镇终年不散的浓雾,把整个世界笼罩在一片湿漉漉的灰色里。

那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
这些元素本来就是西方哥特文学传统的延续。

从《呼啸山庄》的荒原孤魂到《德古拉》的吸血伯爵。

西方读者对这种“黑暗中的浪漫”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,是刻在文化基因里的。

吸血鬼是永生,是冰冷的皮肤下跳动着永远不会死的心。

狼人是热血,是体温永远比正常人高两度,愤怒的时候能点燃整片森林。

人类少女是朝生暮死的脆弱,她的时间对爱德华来说不过是一眨眼。

在这三者的张力之间,爱情不是玫瑰和巧克力,是宿命,是诅咒。

是明知靠近就会受伤却仍然忍不住把手伸过去的引力。

而他要做的,是把这些西式的骨骼,填进东方式的肌理。

上一世梅尔的写法是典型的好莱坞叙事,快节奏、强冲突、情感外放。

贝拉的每一个想法都会直接说出口,爱德华的每一次挣扎都写在脸上。

而他……

想要换一种写法。

让欧美文坛,感受一次不一样的震撼。